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11 01:07:54
【精品】劳动合同四篇

【精品】劳动合同四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术 岗位工作,并聘任 技术负责人 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站内技术管理工作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保持站内设备正常运行及设备保养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 ……此处隐藏3041个字……想想也对,就没有再说什么。

  【问题】: 请问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本案解析】

违约金本属于民法领域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违约金责任是违反合同应承担的主要违约责任之一。违约金仅适用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且只有当事人于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才能适用,反之则只能适用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违约金具有预定性、惩罚性和赔偿性三大性质。但当违约金从民法领域引入劳动法领域,违约金的三大性质之一的惩罚性不具有了,而且劳动法领域的违约金仅适用特定的情形,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明确规定,从而结束了全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不同规定的局面。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条规定表明,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且员工在离职后企业依约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结】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对劳动者辞职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劳动者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义务即可,因此,就不能允许企业用违约金的方式来限制和妨害劳动者行使单方辞职权。即劳动者在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行使法定授权,不构成违约,也不应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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