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房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租房合同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号/幢) ;居住面积 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月/年);自年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按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天然气、通讯、设备、卫生治安,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此处隐藏15755个字……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
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