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房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房合同 篇1出租方(甲方): 电话: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为40元/m2,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3120元(大写 壹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 ),乙方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于租金到期前10天缴纳。两年后租金以每年5% 递增。
2.房屋装修期为2个月,即房屋计算期为2XX年 月 日。
第四条 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 物业费月标准为 元/m2: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 水电费(含公摊):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3. 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 ……此处隐藏13536个字……是看一处房收一次看房费,满意不满意都收费,甚至到了看房的现场发现房主不在也收费,还有的是雇佣其他人员冒充房主做“托”来坑害消费者,提出一些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条件甚至苛刻的要求来导致消费者无法租赁成功,其实是根本就没有确实的房屋提供给消费者。针对这一情况,中消协的推荐文本中约定:中介为消费者寻找的房屋不满足消费者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消费者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消费者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中介费说法很模糊
某些中介在和消费者签定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收取的是何种费用,只是笼统地称为中介费。消费者签定了这样的条款以后,中介会以各种名目来要钱。针对这一情况,中消协的推荐文本中约定: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中介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
所有的合同文本都是可以修改的,有些合同还包括留待双方约定或补充的空白行,不仅合同的空白部分要协商后签订,就连合同已经印刷完成的部分也是可以更改的。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自己拟订的合同。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房屋中介一般总是站在维护自己利益的立场上,事先拟订填好本应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制作成格式条款。消费者一旦签订了格式合同也不必惊慌,法律对于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的处理早有规定。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