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模板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篇1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
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人员,并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履职。
4.督促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发现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资格;签发各类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文件,不找人代签。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 ……此处隐藏3360个字……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