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改名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成人改名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成人改名申请书1__派出所:
我是从化市江埔街锦三村单竹队29号村民黄志军,妻子李玉娟,夫妻俩人于20__年07月06日办理结婚手续。20__年01月05日生育第一个孩子,性别男,取名黄文光。因家人、朋友、亲戚一直称其为嘉轩,现经夫妻二人商量决定黄文光改名为黄嘉轩。今向您有关部门办理改名手续,望有关部门批准为要。多谢!
申请人:
年月日
成人改名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 ……此处隐藏3325个字……p>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xx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xxxxxx。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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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